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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一年半离婚,男方列出35万“彩礼账单”要求返还

2025-04-21 00:00:00来源: 新京报

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35.8万元“彩礼”,包括30万转账、钻戒对戒和改口费,法院会怎么判?近日,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彩礼返还案,明确划出彩礼认定“明细账”——改口费不算彩礼,但钻戒、对戒和大额转账需部分返还。结婚一年半离婚,男方想要回彩礼张某(女)与李某(男)经人介绍相识,双方于2022年10月登记结婚。婚前李某向张某转账30万元,并支付3.5万元购买钻戒、1.34万元购买对戒;婚礼时李某父母另给张某1万元改口费。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琐事产生矛盾,张某于2024年2月起诉离婚,李某同意离婚,但李某主张上述支付的费用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支出,均属于“彩礼”,要求张某返还35.84万元。张某当庭认可李某上述主张给付其财物的种类及数额,但认为李某给付的30万元是赠与,不是彩礼,即使属于彩礼,也不构成返还彩礼的法定事由,此外钻戒、对戒、改口费都属于赠予性质,交付了就不应当返还,且张某婚后亦为双方生活支付了相应的开销。30余万大